嘉定区了解危废处置中固废的法律知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多个条文将“利用”和“处置”相并列,由此可见,处置行为仅指生产过程完成后对危险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行为,并不包括资源化危险废物的利用行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的“处置”概念的界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与《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中的规定应该是一致的,只不过一是环境行政违法行为,一是环境污染犯罪行为。因此,也可以说,司法解释中也只需要对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行为进行解释,而无需专门针对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进行解释。因为,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与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行为之间,并非并列关系,单纯的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是一种环境行政违法行为,并没有纳入我国污染环境罪刑事法律规范调整之中。
虽然说司法解释中无需专门针对非法利用危险废物行为作出规定,但并不是说此类行为就一定不构成污染环境罪。事实上,利用危险废物行为,无论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它们都与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本质差异。在实践中要区分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行为人非法利用危险废物的行为,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在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废物的利用活动。另一种行为是行为人在利用危险废物活动中,向外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以上这两种行为是相互独立的,且违法行为的性质存在本质差异。
前一种行为主要是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规定,承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行政处罚责任,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至于非法利用危险废物的数量多少,不会影响到此种行为的行政违法性质,只是在行政处罚时作为自由裁量的情节加以考虑。
后一种行为比较复杂,行为人既可能有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也可能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这里不讨论无证经营行为的行政处罚责任,主要集中讨论其在经营活动中,向外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情形下的法律责任问题。实际上,上述违法行为跟有无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没有直接的关系,它们在利用危险废物过程中都可能实施以上污染环境的行为。如果对这种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区分的话,可以分为污染环境的行政违法行为和严重环境污染的刑事违法行为。对于环境污染行政违法行为可以根据违法事实分别进行行政处罚。如“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撒、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十一项处以罚款;如存在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根据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则转化为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当然,此种情形下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物质,未必就是危险废物,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不需要通过司法解释作出特别的规定,特别是作出模糊的认定标准,而只要根据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依据2013司法解释第一条中十八项的认定标准,来认定其违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构成“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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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好消息,危废名录再次修订,资源回收和协同处 [2024-06-18]
嘉定区危废固废回收处置指出:本次修订稿针对2016 年版《名录》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遵循问题导向、连续性等原则,对《危废名录》进行动态修订。总体来看,本次修订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修订重申危险废物管理过程管控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本次修订对2016 年版《名录》第四条进行了修改,并删除2016 年版《名录》第六条及第八条,保证《名录》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技术规范等的一致性。2.根据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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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什么样的机油可以回收 [2024-06-18]
回收机油采用机油提炼高清汽柴油最新方法及先进的环保设备及装置,通过下面环节进行加工,所生产出的产品均能达到国家标准。 包括步骤: 在弃油品原料中加入特制催化剂,在中温下进行催化裂解,弃油品和各种矿物油品均能达到裂解效果: 裂解后得到的气体组分在固定床中进一步催化裂化,得到油品蒸汽; 油品蒸汽进行分馏,分别收集汽油、柴油馏分; 汽油、柴油馏分分别进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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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可以再生资源的回收与管理 [2024-06-18]
(1)对各种不同种类、牌号的废油,分别收集存放。父的废油,随牌号略有差异,但可温存在一起。 (2)回收的工业废泊,不能与废内燃机油混存。含添加剂的废柴机油,不能与含添加剂的废汽机油混存。 (3)对氧化程度1;同的废油,应分别收集不要混存。 (4)特殊用的废油,均应革独收集存放如:变压器油、透平油、柴机油等。 (5)回收的废油中,不准泥有润滑脂类和动植物油脂。 (6)回收废油所用的容器应当